商务合作

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是由中央新影微电影台、央视微电影频道主办,央视微电影纪录中国频道、江苏观博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承办、国家文化创新基金
华夏微影文化传媒中心联合支持

 商务合作
基于对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组委会的高度信任,以提升中国文化品牌及其影响力、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,根据合作企业实际情况,借助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委员会相关资源优势,从技术、文化、宣传等方面,全方位提升合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,推动企业文化升级、技术升级,扩大合作企业相关信息宣传力度,迅速提升合作企业整体资本实力。
1、独家冠名赞助商
根据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相关活动特点,首席战略合作伙伴有权享受全部合作伙伴中最黄金、最丰厚的超值合作回报,仅此一家。
2. 指定赞助商:
指定赞助商有权根据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相关活动指定产品、服务需求情况,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支持;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委员会有权根据比赛活动的相关内容,以指定产品、服务的形式对指定赞助商进行针对性宣传。
3. 媒体赞助: 
根据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相关活动宣传特点,传媒类的企业有权向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委员会提出关于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相关活动宣传工作的申请。在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相关活动进展期间,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委员会有权在规定范围内,以答谢赞助商的形式,对媒体赞助商的相关企业信息进行宣传。
4. 非现金赞助:
根据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相关活动关于活动、服务需求特点,相关意向赞助企业有权向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委员会提出关于赞助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申请。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委员会有权在首届“微影天成”微电影大赛相关活动中以答谢非现金赞助商的形式,针对赞助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宣传,为合作企业提供关于海报、广告版位、微电影植入等优厚的回报方式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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